一、補助經費說明:
(一)國小、國中參賽隊伍總數40隊(含)以下補助承辦單位新台幣叁萬元整。
(二)國小、國中參賽隊伍總數41隊以上,60隊(含)以下補助承辦單位新台幣
肆萬元整。
(三)國小、國中參賽隊伍總數61隊(含)以上補助承辦單位新台幣伍萬元整。
二、檢附資料:
(一)領據乙張:學校承辦請開立學校「統一收納款收據」,其它單位可利用附件一。
並請註明:學校之統一編號、銀行名稱、銀行帳號、銀行戶名、學校住址及
聯絡電話。
*領據抬頭:國立體育大學
*領據內容:教育部99年度全國各級學校拔河活動辦理××市中、小學預賽補助款
(二)原始憑證造冊(含支出分攤表、支出明細表)如附件二。
(三)秩序冊2本。
(四)相關活動照片至少10張(含光碟)。
(五)參加決賽學校名單如附件三。
(六)工作紀錄表如附件四。
三、上述資料請以掛號郵寄:
地 址:桃園縣龜山鄉文化一路250號
收件人:國立體育大學體育推廣學系-黃錫秋小姐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