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校研發處公告,即日起受理申請國內交換學生甄選。
相關訊息如下:
1.交換學校及名額:國立金門大學10名;國立澎湖科技大學10名。
2.交換修習期間:102學年度(交換期間以一學期為原則,必要時得申請延長一學期為限)。
3.申請人請備妥下列表件,於102年4月30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向研發處提出申請:
(1)申請表乙份。
(2)歷年成績表正本乙份。
(3)修課計畫書乙份。
(4)家長同意書乙份。
(5)其他足資證明申請者優異表現之相關資料乙份(如作品檔案或參賽獲獎證明等)。
4.申請人經本校錄取後,應自行準備並填寫合作學校所需之各項文件,交由研發處具函向各交換學校
推薦;經交換學校審核通過後,始得為交換學生。
5.有關修習科目、學分數之採認或抵免,由各系(所)或開課單位依權責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