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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99年度全國各級學校拔河比賽參賽隊伍注意事項

教育部99年度全國各級學校拔河比賽

 

參賽隊伍注意事項

 

一、  報到時間:9965(星期六)上午8時前。

 

二、  過磅時間:決賽過磅時間分下列時段,請各隊擇一時段完成過磅程序。

 

           1.99年6月4下午300分至530(全部參賽隊伍)

 

           2.99年6月5上午730分至830(全部參賽隊伍)

 

           3.99年6月6上午730分至830(全部參賽隊伍)

 

三、  領隊會議:訂於9964(星期五)下午16時整,於國立體育大學綜合體育館319室舉行。領隊會議不另行通知,會議決議事項不得異議。

 

四、  開、閉幕典禮:

 

1.開幕時間:9965上午9時整準時開幕。

 

2.閉幕時間:9966下午1530

 

3.開、閉幕地點:國立體育大學綜合體育館中央場地。

 

4.各隊依單位牌集合整隊,單位牌由各隊派員持牌。

 

5.出場人員:各隊管理及隊員均須參加大會開、閉幕典禮。

 

6.服裝:各隊自行規定,但須整齊劃一,並著運動鞋入場。

 

五、  參賽人員請務必攜帶學生證明文件,以備查驗。

 

六、  本次全國決賽採用汎信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拔河道。

 

七、  大會設有精神總錦標之獎項,不分組別,取六名獎勵,評分項目包含:

 

1.各校環境整潔(15%)。

 

2.各校團隊精神士氣(20%)。

 

3.各校參與開閉幕(20%)。

 

4.各校是否棄權(20%)

 

5.各校所著服裝整齊(10%)。

 

6.是否攜帶校旗(5%)。

 

7.各校是否依規定位置入座(10%)

 

八、各隊請依裁判指示出場比賽,並帶單位牌,預備選手在指定位置坐好。場地整理只能由教練或預備選手整理,其他人不得入場幫忙。非該隊之教練比賽時不得在旁指導。

 

九、各隊必須在出賽前著好裝備及鞋子、繫緊腰帶扣環置中,出場後不得再換裝,後衛護背帶必須穿著於外衣內,未依規定者得取消該場比賽資格。

 

十、比賽結束後依大會規定方向進出。

 

十一、除規則允許之碳酸鎂粉外,不得噴或擦其他黏膠在手上,如違反規定或經檢舉查證屬實,取消該場比賽資格。

 

十二、為維護比賽品質及秩序,禁止比賽場中攝影、逗留或觀戰。

 

十三、比賽期間主辦單位已辦理「活動場地意外責任險」,各參賽學校請依各校需要,另行辦理相關加保事宜。

 

十四、各校校長若將親自蒞臨比賽會場,煩請提前通知大會。

 

      聯絡人:林意庭同學  聯絡電話:0932-927816

 

十五、大會報到處有代訂便當,如有需要請於報到時訂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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