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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處理涉及學位授予法第七條之三事件程序及裁罰基準相關規定,請師生避免觸犯學位授予法之情事

轉知教育部103年3 月12日臺教高(二)字第1030019966C號函暨「教育部處理涉及學位授予法第七條之三事件程序及裁罰基準」相關規定乙份,
敬請本系師生避免觸犯學位授予法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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