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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級畢業生離校手續注意事項

104級畢業生離校手續注意事項說明

一、離校手續辦理時間:6月30日-7月31日(每週一到四 9:00-16:30),中午為用餐時間,儘量避開此時段辦理。

二、注意事項:

  1. 待所有成績都出來後再辦理
  2. 需檢附系上規定之畢業指標檢定通過證明
  3. 若有跟其他處室、圖書館等行政單位借用物品者,請事先歸還
  4. 最後一關教務處註冊組,須帶著學生證本人親領畢業證書,若無法親自到校請記得填寫委託書,並請受託人帶著你的學生證、離校手續單、委託書以及受託人的證件至註冊組領取。(未帶以上資料者須擇日再辦理)
  5. 研究生最晚請於7/10日前將修改後之論文(請印出無須裝訂)請一名同學先做初審,再連同寫作與編輯格式審核表繳交至系辦,系辦審核時間為一星期,須等系辦通知才能送印裝訂。
  6. 二年制在職班學生,因工作因素不便到校,可由系辦代為辦理離校手續,但也須請本人擇日至系辦領取畢業離校手續單再至註冊組領取畢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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