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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學期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注意事項

105學年度第1學期畢業生辦理離校領取學位證書注意事項

一 、離校文件請至系網分類清單中>表格下載,選擇各自學制中「離校文件」下載。

二、因全校學生人數眾多,請提早作業,以免耽誤。請本學期有修課的同學務必先行上網確認各科成績皆已到齊後,並於過年後盡速辦理離校手續,上班日上午8:30至下午4:30。

※1/26-2/2為年假期間,請避免於此期間到校辦理。


二、學位證書領取:以所修各科目成績送齊到教務處,並辦妥離校手續,於規定離校期間內領取,逾期不負保管責任。學位證書以親自領取為原則,若須代領者請出示身分證件及委託書。


三、碩士班畢業生須提供1本畢業資格審查冊、2本學位論文,並同時提供該檔案之電子檔(光碟片)於系上留存。其餘依離校手續相關規定辦理外,另須與系所確認論文成績已送教務處暨完成論文摘要線上建檔,並繳交平裝論文1本至教務處,始能領取學位證書。

四、如未輸入英文姓名者,學位證書須於辦妥離校手續一週後始可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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